机构设置

丰台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(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)设4个内设机构。

一、综合科

负责本单位政务工作;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等日常工作;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;负责信息、政府信息公开、保密、接待联络、安全保卫、后勤保障、本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;负责人事管理工作;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;负责工会和老干部工作;负责纪检、监察有关工作。

二、党史编研科

负责党史资料的征集、整理、编纂、专题研究,收集整理重要历史资料;负责组织编纂出版党史正本、党史大事记、组织史、建设史、党建资料等本区重要党史专著;负责指导、协调全区各单位、各部门的党史工作;承办市委党史研究室下达的党史资料征集与研究等任务。

三、方志编研科

负责全区方志资料征集、整理、研究、编纂工作,组织编纂《丰台区志》;负责全区年鉴资料征集和《丰台年鉴》的编辑出版等工作;负责指导、协调全区各单位、各部门的地方志编纂工作;承办市地方志办下达的课题研究等任务。

四、宣传教育科

承担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宣传教育;负责全区党史和地方志资源的开发、利用,推动党史、地方志研究成果的转化;负责组织、协调全区党史和地方志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;负责史志期刊的编辑和出版发行工作;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、维护工作。